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蘇友辰表示,國稅單位不等刑案判決確定就急著開單,讓這些稅單像病毒一樣傳播到現在。原本應該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及再審程序來平反,但現行法條的解釋都限制人民的救濟權利。照理說台灣施行兩公約之後,應該在國家人權報告中檢討違反兩公約的法條,但政府報告中卻沒有看到,建議政府積極修法建立有效的救濟制度,並能追溯適用,進而規定可以獲得國家賠償,有如歐洲人權法院受理國家機關侵害人權一般的裁決,則太極門25年追求公義,永不停歇之行腳所付出的心血,可以開花結果,嘉惠無辜的稅民,功德無量。
忠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張振興表示,從刑事法人權角度來看,用刑事案件之起訴書來課罰行政稅務的案件,學法的人所認知的是毒樹果實理論,源頭的樹有毒,結出來的果有毒,是不能用的;冤有頭債有主,太極門刑案經過無罪判決,監察院也二次調查分別說檢察官和國稅局違法,財產還被違法強行拍賣,違法官員都沒受到懲處,他感嘆:「實在不可思議!」
台灣傳統基金會董事長黃石城透過代表沉痛表示:「財政部國稅局有違法抗法的嚴重錯誤,如此公然錯誤決策,總統府、五院、行政系統、民意機關、司法機關任由財政部公然違法、稅務獨裁,人民無法獲得國家保護,人民的希望落空。」他希望違法官員應被繩之以法。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太極門師父55年來,以傳統道德、人心善念教導弟子修心養性,25年來還被非法課稅、違法徵收,導致上萬弟子家庭受到冤屈而未平反;但也正因為太極門的堅持,才能拯救更多被同樣課稅、無經濟收入而被課高額稅的人民。他指出,看看歷史,所有政權或朝代更替,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租稅不公。
名政論家胡忠信分享新約聖經路加第19章故事,撒該是羅馬帝國當時的稅吏,因橫徵暴斂被大家看不起,受到耶穌感召,願意把他財產一半捐出來,對過去被不當抽稅冤枉的人4倍奉還。胡忠信希望台灣的稅界人士秉持道德良心,把過去的錯誤徹底歸正,貫徹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