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惡官惡法惡行 爬過多少稅災戶身上?

 

台灣,無疑是世界公認的民主的國家;法治呢?絕大多數的人民是守法的,而官員在官官相護的官僚作風下,加上沒有人權觀,許多官方執法者用合法的手段,濫權的凌虐人民,俗諺「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其來有自,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用「稅務獎勵金」激勵了稅官開稅單,已往生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用「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鼓勵稅官「有所得就開稅單」,不是「有所得依法開稅單」以致於台灣的法稅冤案很多,使得民意調查人民對司法、稅的不信任度非常高。

若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現可是功成身退,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爬過無數的稅災戶身上,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就好像是這些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的血肉,也是所謂的「一將功成萬骨枯」。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的,明知自己做的是違法的,就一定要絞下去,難道不絞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所以一定要絞下去,寧願對不起百姓!不能對不起自己,這還是民主國家的法治、保障人權作為嗎?

這樣的一位惡官曾被監院調查,因違法濫開稅單,做出糾舉報告,要求長官處分,結果反而一路升官財長,比起也被監院調查糾舉的、「同病相惡」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侯寬仁強多了,他們對百姓人權的凌虐惡行惡狀都被監院糾舉了,為何沒被處分反而升官呢?在美國不曉得會被暴動幾次了?

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談到,聯合國的宗旨是世人擁有基本人權、人格尊嚴以及人人平等之信念。法治的基本精神是政府行使權力必須依法,各級官員有錯立即改正、違法的官員必須迅速懲戒。他指出太極門案是政府官僚結構性犯罪、結構性貪腐、集體行政錯誤,96年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

照理侯寬仁一手製造出來的太極門假案就此結案了,誰知張盛和捨不得獎金又接手用稅單擾和太極門,以致被監察院兩度調查刑事偵辦太極門假案的侯寬仁檢察官犯八大違法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並認定國稅局等涉有七項重大違法;最高行政法院未等刑事法院判決就搶先在95年12月判決81年度敗訴;司法院明知是冤錯案,竟然放任行政法院胡作非為,未將六個年度判決撤銷稅單,繼續浪費司法資源、蹂躪人民27年。他呼籲政府遵守民主、法治、人權、賦稅人權,儘速撤銷太極門違法處分,返還土地並還太極門師徒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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