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盟籲賴政府兌現政見 修法實施彈性育嬰假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今(8)天要求賴政府兌現選前政見,訂定具體辦法促使企業將30至64歲女性員工留在職場,未來4年提高40歲以上的女性勞參率。對此勞動部指出彈性育嬰假將於明(9)日起試辦,包含每次至少5天請育嬰留停,試辦單位也可用單日計,目前已有64家公私部門單位確定參與試辦。

勞動部已經發函給各有意願參與的公私部門單位,宣布彈性育嬰假9日起試辦至今年底。

根據試辦原則內容,試辦單位提供受雇者申請彈性育嬰假的期間,以不少於5日或7日為原則,也可擬訂較短日數或以單日試辦,而受僱者申請次數也以3次為原則,試辦單位也可擬訂更多次數或不限次數試辦。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已有64家公、私部門單位參與,其中私部門約56家,有意願參與的公私部門5月底前提出試辦計畫到勞動部。

現行就業保險法細則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算,外界擔心如果未修正細則就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按日申請,未來勞工只要申請1天就可以領1個月的8成投保薪資,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的確會有這種狀況,但相信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仍是要照顧自己子女,將在試辦後做為修法的參考及依據。【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