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宗教信仰受聯合國人權宣言保障 勿用稅收武器迫害宗教和心靈團體

 

法國的個人良心自由協會(CAP-LC )指出「稅收武器經常被用來歧視少數的宗教和心靈群體。 這是一個全球性問題,也是人權界應該意識到的問題」。最近這個議題引起國外專家學者的關注,而「稅收正義與宗教自由之間的關連,我們在不止一個國家看到了令人不安的跡象」。捍衛宗教信仰自由,稅收不應該被用來作為限制宗教信仰自由的武器!

今年已經84歲高齡的前監察院王建煊院長「王聖人」,就拿將近二十年前王建煊擔任財政部長之初,驚覺自己帳戶裡多出1000多萬元的查稅獎金,他說基於廉潔自持,分毫未取,與此相關的是所謂的「查稅獎金」。王建煊曾被外媒封為亞洲最佳財政部長,還被票選為最受歡迎政治人物,他不只在政治圈上有傑出的成績,還是出名的公益大使,他捐出畢生積蓄成立數個不同的基金會,為的就是實現幼有所長,老有所終。

但104年,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刪減查稅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張盛和你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已故前任財長許虞哲會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而追稅不力、無效下,讓財政部追稅期從5年、10年、15年,一改再改,好像稅法就是財政部自己立法的,實際上也不用修法了,一來國稅局官員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自己說了算;二來稅單自己年年開,27年的稅案凌虐人民到死,人民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些官員密切合作領獎金的程度,真是今人嘆為觀止,也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的作為,表面上看起來都是合法的作為,但若由專家學者檢視起來,獎勵金是沒有法律依據,違反程序處處,所以這些官員是會心虛的!例如有執行官完成執行拍賣程序,獎金應也落袋了,結果被相關拍賣案志工舉牌問執行官獎金幾何?心虛的執行官如芒刺在背,要求下令把這位舉牌志工抓起來,就發生了「919竹北事件」。官員這樣的表現根本是告訴世人「此地無銀三百兩」,真是無知到極點!

法國的個人良心自由協會,把太極門的案例,放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47會期,標題為「濫用稅制迫害少數宗教心靈團體已成全球的問題」,他們覺得一個政府用稅制的手段來迫害一個宗教團體是非常不能接受,因為宗教信仰是受聯合國的人權宣言所保障的,讓他們也看不下去。其中,英國的Alex表示,台灣難道是兩個國家?為什麼法院的判決結果,稅務機關不理會,法院也無可奈何。歐洲的人權法庭以及美國的法院也表示,世界各國不可以用稅收的制度來迫害宗教信仰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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