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法條千萬條救命沒半條 稅官拿著解釋函令玩死百姓

 

財政部公佈111年稅收超徴5237億元,讓原先是年年超徵千億再進化到5000億元以上,估且不談稅收超徵是否還民,稅制有欠稅要被限制出境、被管收就是違憲的法制,這在文明國家是不會這麼做的;還有九千多條的解釋函令也太多了吧!這都是違憲的法條,應都廢除。行政執行署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數從90年新增190萬件,到109年新增高達1431萬多件,為何欠稅欠費案件數與稅收超徵都是極速飆升?每一筆稅都是國家對人民財產權的侵奪,不禁要問我們的賦稅人權何在?

人民碰到稅務問題,可用「法條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的窘境來形容,雖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可以保護納稅人,但是稅官們仍停留在威權時代的作風,拿著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來玩弄百姓,甚至拿著廢棄的條款給法官作錯誤的判決,有幸勝訴還會讓百姓陷於稅單撤銷重開的輪迴之苦。這種唯我獨尊、稅官說了才算的作法,讓人民的生命財產毫無保障,無怪乎中國人權協會調查,行政機關的行政裁量權過大,百姓若不服雖可告官,但行政法院根本就是敗訴法院,被國稅局用來坑殺百姓,無法為人民伸張正義。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但是行政法院與稅務機關都讓它擺著好看而已,人民根本是看得到,卻吃不到!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表示,稅法對一個國家的公平正義,社會發展非常重要,沒有一個強盛的、現代化的國家,稅法不上軌道的。人民最卑微的要求,就是他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國家要有管道讓他救濟,最後還需要有公平公正的第三者法院,讓他得到救濟。

教授魏賜聰認為從稅法的「稅務行政」與「稅務救濟」可檢視威權,「稅法解釋函令」只能當作稅捐單位內部統一原則的內規,稅捐單位卻用解釋函令要求人民繳納稅金,根本就是違法。稅務機關以「同業利潤率」來課徵中小企業的稅,許多還沒賺錢的中小企業就以同業利潤率被課稅,這樣的基礎並不公平。如109年到111年台灣受疫情影響,旅遊業、餐飲業等生意都大受影響,但同業利潤率卻幾乎沒變動,國稅局用擴大書審來壓榨人民,以營收乘以同業利潤率直接納入個人/股東綜合所得稅,如果沒用擴大書審就要人民常常拿帳目資料去國稅局報到,成為強徵課稅、脅迫中小企業繳稅的黑手。此外,許多不合宜的稅目也應修改或廢除,如汽機車、冰箱、冷氣、電視早已是現代生活的民生用品,卻還當奢侈商品課貨物稅。 

政府應要做到轉型正義,實踐法稅人權,廢除最會侵害人權的解釋函令,撤銷最能誘導官員違法強奪人民生命財產的獎金制度,改善真正為民的救濟制度,不再讓官員拿著解釋函令玩死百姓,讓百姓陷入法條千萬條救命沒半條的慘境 !台灣才有可為成為人民期望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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