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要維護國家長治久安 必先汰除不適任之官員

 

令人民痛苦難伸的不只有司法入罪於無辜之人,當司法成為整肅異己的利器時,這些擴權、違法的執法者,不僅不會受到懲處,甚至還會升官,這對受害人傷害更是無以復加。

近日觀看網路直播節目,當中有兩個故事令我印象深刻。一個在美國的女孩,跨海控訴他的父親在太極門練氣功,在無具體罪證之下,遭檢察官羈押長達四個月,加上當時負面新聞報導,導致身為知名企業財務長的父親,信用破產,擔任公職的母親也被迫提前退休,姊妹兩人帶著破碎的心,逃離台灣分往美國與法國,多年後,她的父親終於得到清白,也獲得國家冤獄賠償,但她哽咽的說,任何賠償都彌補不了一家人在該事件所遭受的傷害與痛苦。更可怕的是,當年違法濫權羈押的侯姓檢察官,不但沒受到懲處,到現在還穩坐高官。

另一個故事是,新竹市田雅芳議員,在第一次當選市議員後,遭落選者指控她競選時有不實文宣傳播,而遭受違反選罷法解職。然從判決書得知,她確實是經由國民黨黃國新之黨部提名,競選文宣也是經過該黨部同意,且田議員從未獲中央有違紀通知,更受到黨中央人士出面助選,選舉結果出爐,以43票之差擊敗連任六屆之徐姓議員後,沒想到遭該落選議員以「意圖使他人不當選」之訴提起該訴訟。

該案在一審獲判無罪後,然未料在無新事證下,訴訟竟於二審時逆轉,該法官因將田雅芳判處有「褫奪公權一年」之刑罰,為此;田雅芳因而遭到解除議員資格。她表示,遭受被誣賴判刑的冤屈,其不單是存在內心的痛苦,還會被貼上有罪的標籤,更在每一次選舉就會被對手拿出來抹黑一遍。

令人民痛苦難伸的不只有司法入罪於無辜之人,更糟糕的是,當司法成為整肅異己的利器時,這些擴權、違法的執法者,對人民權益造成傷害,不僅不會受到懲處,甚至還會升官,這對受害人傷害更是無以復加。

再看看,根據法務部統計,2020年一年新增欠稅欠費遭強制執行案件1431萬件,2021再新增1274萬件,強制執行案件與人口比例高達50%,這像話嗎?被稱為「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雖為人民訴訟救濟之管道,卻在行政救濟過程中,尤其稅務案件,行政法官與國稅局官官相護,民告官要勝訴比登天還難,從制度設計看出執政心態的偏差,讓台灣人活得很沒尊嚴,民怨沖天,苦不堪言。

從上面的事件,看台灣現今各種亂象,讓我想到《中庸》(第二十四章)有言: 國家將亡,必有妖孽,指的是一個國家將要改朝換代前,必定有許多不合常理的事發生。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妖孽不僅自身道德敗壞、良心失盡,同時,又危害一個國家的安定,破壞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一般的老百姓影響力小,凡是妖孽之人,多指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或手握公權力之人。像古代秦檜之流,便是最典型的代表。

要維護國家的持續發展及長治久安,必先懲處及汰除不適任之官員。只有如此,國家才能真正法稅改革,走向真民主。

廣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