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司法威權「查水表」 挖空人民的司法人權

 

內政部在民國107年已經通過「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修正草案,員警不能以「查水表」等名義,隨意進入民眾家中。原以為「查水表、查戶口」已走入歷史,然而在民國111年 3月21日在台東地檢署竟然大復活了嗎 

原以為政治人物或民意代表才會被查水錶,曾幾何時律師也趕上這風潮。台東地檢署指揮台東縣警局,3月21日上午持搜索票,依涉妨害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到律師張靜住處和事務所,張靜配合警訊前直言這是典型的查水錶,他也想看看台灣的司法怎樣改革 。而台東地檢署表示,針對目前案件偵辦中、偵查不公開,將會秉公處理。

會知道張靜律師,是在許多司法改革的論壇,了解其對司法改革的期許,並致力於台灣陪審團制度的推動,擔任過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曾在106年投書網路媒體,指控有少數的法官或檢察官貪汙、收賄,引來司法院及法務部連夜發布新聞稿抗議。

由於張靜為媒體人彭文正辯護律師,在這敏感時刻,受到檢警的搜查,儘管檢方稱無關政治,還是很難讓人不做聯想。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表示,辯護人與被告之間,有所謂秘密通訊之權利,若動輒遭搜索,既破壞大眾對律師這個職業的信賴,更可能因此挖空被告的辯護權。

張靜在召開聲押庭前,慷慨寫道,「我張靜坦磊一生,清白一世,論私德或有所缺,論公義無愧天地,看待交保,奇恥大辱,寧願被押,誓死不屈。點今日司法已成東廠,評論司改淪為笑談,問世間法為何物?直叫我生死相許,我的台灣、我的人民司法有負我們,我們不欠司法,留待一起司法革命。張靜寫於台東地檢拘留室」。

多麼慷慨激昂的一段話,這麼想為司法盡一份心力的人,難道只能受到打壓與杯葛嗎?由於張靜的敢作敢為,得罪人是不可避免的。搜索,偵訊,移送,多麼熟悉的行為,不只是政治人物,律師,包括平民百姓,都可能落入如此極端手段,919竹北黃媽媽與桃園詹小姐大外割事件就是不當盤查下的受害者。

台灣陪審團協會陳為祥指出,張靜遭控的案件都是舊案,遭提告的妨害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皆為輕罪,屬告訴乃論,卻被大動作搜索,被當成現行犯偵辦,恐怕不符合常態。

每個人都有可能受到公權力無情的對待,如果每位檢警調都有人權法治的觀念,就不會有一次又一次的冤案,總統也不用每次重要的日子都發表感言,如同今年228所說「每一位總統的歷史定位,都應該由人民來決定,但是政府有責任將威權時期的加害體制,讓人民充分理解真相,再來做客觀的決定。」

威權時期,不會是只有某個年代,而是在現在或未來的時間裡,只要心態偏差,利用公權力的優勢,犯下令人不可原諒的強制手段。曾經司法改革喊得很響亮,曾經說過的,謙卑謙卑再謙卑,然而卻又一次又一次看到威權複製的手段。如果總統在乎歷史定位,就把每一次的不當盤查或搜索當成是警告,讓濫權執法者知道,任何威脅恫嚇,都不是民主法治應有的正當行為。歷史的定位,一定是記錄每個權力不當使用的時刻。

律師工作本即以捍衛人權為目標,台東地檢署卻無視律師執業尊嚴,恣意持拘票拘提張靜律師,甚至搜索其律師事務所,將使當事人對律師的辯護依賴權蕩然無存。此次張靜律師堅持拘提不合法要求提審,台東地院最後以程序違法當庭釋放。維護了正義與尊嚴,但若是發生在手無寸鐵的人民身上,該將如何自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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