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127)-運轉糾錯的機制是未來要努力的方向

專家呼籲有魄力的總統應解決太極門案。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表示,太極門案是遇到邪惡的勢力,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後,就應該結束,刑案判決很清楚,沒有罪,沒有稅,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稅單就應該沒有了,會拖這麼久,後面有侯寬仁、廖正豪,還有最可惡的一位就是張盛和。2000年10月21日張盛和就在立法院公聽會上,教育部代表表示:「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不是補習班就沒有學費的問題!後來在國稅局長任內又發生立可白塗改公文日期事件。100年12月9日,行政院跨部會會議決議,刑案起訴書不能當作課稅證據,要重新公告調查,結果7,401份都是贈與,但後來張盛和6月4日就任財政部長,8月3日臺北國稅局就開出敬師禮一半是贈與一半是學費的稅單!後來連跨部會的會議紀錄也不見了。甚至在張盛和要卸任前一週,國稅局還用電話調查,問弟子20年前給付的到底是學費,還是贈與?連這動作都敢。陳逸南判斷,因為獎金已經拿了,所以堅持多少繳一點,獎金就不用再拿回。建議新總統上任以後,成立太極門案真相調查委員會來調查。如果確實有問題,就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撤處分。

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所兼任副教授/第五屆監察委員仉桂美表示,聽到太極門掌門人致詞提到糾錯的觀念,明明是錯的但機制無法被運轉,令人痛心,這是未來要努力的方向。對於陳逸南提到稅務獎金,仉桂美指出,真正捐獎金只有王建煊一位,其他(部長)全部拿走,這也是關鍵卡住的問題。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表示,能不能做出好判決,是法官的身心靈品質,不是制度問題,司法獨立也一樣,他以張釋之和漢文帝的故事,說明一個有風骨的法官即使在帝制時代,都能做出獨立判決;一個沒有風骨的法官,即使在五權分立的政府,他都會聽命辦事,不會有什麼獨立的判決。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太極門案件面臨最大的問題是救濟無效,而且100%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太極門案刑事判決無罪確定,吳景欽認為既然法院針對稅務的形式進行判決(無欠稅),稅務機關應該要把它(判決)當作既定的事實,不能做相反的認定。弟子敬師禮是贈與,是內在信仰的反應,無關詐欺。轉型正義條例提到,只要被轉型正義的委員會認定是屬於須要轉型的個案判決,藉由立法直接就糾正。他強調太極門案是司法跟稅法的照妖鏡,雖然沒有辦法馬上得到平反,但是在過程中,可以幫助很多的稅災戶。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表示,太極門透過氣功養生,並宣揚愛與和平之理念,均為典型之道教作為。太極門弟子之「敬師禮」已然成為太極門信仰儀式的一部分,是基於特定信仰之立場所表現於外之行為方式與活動,國家應予尊重。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以英文發表,提出解決太極門案人權迫害案的原則:包括人性尊嚴不可侵犯、所有公權力都來自人民的授權、人人生而平等,在法律之前享有平等的人權。另外他也提到歐盟威尼斯委員會起草的《法治檢核清單》,這是用來評估任何特定國家遵守法治程度的工具。第一是合法性原則,國家的作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並得到法律授權。第二是法律的確定性,每項法律都必須明確、確定、可信、穩定和公正,以保護人權。其他還包括禁止任意性、人人享有訴諸司法的權利、不歧視、人民有權反抗國家罪行、人權高於國家權力等。其中有一項要求人民信任政府、保護政府、為政府謀福利、對政府負責的善治原則。連福隆認為,這就像洪道子博士一樣,在社會各階層、聯合國和國際組織中推動良心與和平。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蔡維杰表示,去年12月19日當天他在瑞士山莊參與不義遺址紀念碑立碑儀式,這是國家戕害人民的一個非常恥辱的紀念碑。他呼籲新政權撥亂反正,才能夠獲得大家的認可。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身在公門沒有好好修行的話,惡果就等著去嚐。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提到,瑞士山莊被不當法稅制度迫害,不能地盡其利,是國家的一大罪。呼籲政府對冤案假案成立「人民冤案平反委員會」,而平反太極門事件就是平反全民的冤案事件。治國之道,沒有把人民的冤案假案錯案當作一回事,大家對政府沒有信心,如何團結萬眾一心?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蔡政安指出,台灣解嚴之後,威權主義的遺毒仍然在政府系統作祟。1996年太極門案就是很典型的以政府公權力侵犯人權的政治事件。他呼籲,無論誰是下任執政者,一定要看到台灣的不足,一定要讓台灣更好,為子孫建構一個可以在國際上更大聲、更能享受民主、可以尊敬法治、可以真正保護人權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