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74)-政府應還太極門公道 期望冤屈不再

中國宗教徒協會理事長明光法師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其中宗教思想信仰自由是重中之重。人人生而平等,每一個人都享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國家不應以行政手段,干涉宗教運動。2007年最高法院都已經判決太極門無罪、無欠稅,所有被告均已獲得國家冤獄賠償,政府應該出面平反太極門案,不再繼續迫害他們的宗教信仰自由、人權自由、生活文化權的自由。讓他們好好的把愛與和平文化繼續推展全球,幫助世人、浄化人心,完成他們的使命與心願。

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張家麟表示,宗教自由、平等,是人權條文中精神面的「核心項目」。「法稅228案」是因為國家稅務機關少數專制官僚對太極門的長期攻擊,這是十足的宗教壓迫。在號稱擁有宗教人權,以人權立國的台灣政府來說,是何等的諷刺!在「美國宗教自由日」反思太極門案,政府虧欠太極門甚多,因為國家既未給予太極門弟子供養師父的宗教自由,也未給予太極門平等對待。呼籲,在宣稱人民有宗教自由、宗教平等的台灣,政府應該立即還太極門一個公道!

中華道教總會秘書長張肇珩指出,台灣遵循國際人權兩公約,已經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律也開始加強人權保障的部分,政府更該好好面對太極門案,因為這個案件影響力已經到國際,若為國際所詬病,將會是台灣人權工作很大的絆腳石、瑕疵及汙點。呼籲政府應該通盤去檢討,把不足補起來,並希望這種不平及冤屈,以後不再發生。

 

太極門案三度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政府無動於衷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指出,太極門在長達25年多的迫害過程中不但沒有倒下,已變成台灣的先知,把政府的邪惡看得更透徹。太極門迫害案件三度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台灣政府竟然還無動於衷?這只需行政權的更正,承認國稅局及侯寬仁檢察官的錯誤,國家賠償歸還土地。他表示:「法稅改革將成為台灣最大的人權運動!」

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長吳進生表示,太極門假案蒙冤長達25年,沒有平反,司法人員不根據正當的法律程序、證據法則處理案件,毫無邏輯基礎,不禁令人要問這些司法人員,是如何考上的?是否該退場?枉法的司法人員應立即停職。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人權觀察員高鼎懿強調,太極門案件是無中生有的迫害案件,所有的處罰與強制執行都是嚴重違憲,也違反了人權宣言及兩公約,但是到目前為止卻沒有人願意勇於面對錯誤、解決問題。

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表示,美國因記取英國新舊教之間戰爭的教訓,制定憲法時即明定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所以兩百年來幾乎沒有宗教的衝突,因此政府絕對不可以用公權力來干涉人民的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