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港府勝訴 「願榮光歸香港」成禁歌

「反送中」爆發4年後,港府於2023年6月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4項與「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有關的非法行為。8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政府勝訴並批出禁制令。

港府申請的禁制內容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法令表明,不能分享及傳播有關歌曲,不論以公開或非公開形式,如果上傳有關歌曲並意圖與他人分享,可被視為有犯罪意圖。

港府指出,有關歌曲自2019年起開始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也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造成侮辱,並對中國和特別行政區造成嚴重損害。

因此,港府的申請於2023年8月遭高院原訟庭駁回(敗訴),法院拒絕批出禁制令,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在這起上訴案中,上訴方律政司指原審法官忽略了禁制令能夠阻止歌曲傳播,以及預防及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也錯誤認為禁制令沒有用。

另據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截至8日下午,網上仍可瀏覽到27條與相關歌曲的連結。有大律師指出,臨時禁制屬民事禁制令,如有違反,可能會觸犯藐視法庭罪,不一定等同犯香港國安法。不過,如果有關行為表面上違反了國安法,法庭也會認為當事人有犯罪意圖,很大機會遭檢控國安法罪名。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對香港的人權保障和基本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繼續受到侵蝕表示嚴重關切,「香港曾經是一個以擁有獨立司法系統,保護資訊、思想和貿易自由而自豪的城市」認為此事對對香港國際聲譽是最新打擊。

外交部駐港公署亦表達強烈不滿,堅決反對有關說法,斥公然干預特區司法。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 Sarah Brooks 則評論,指香港政府試圖禁止一首歌曲的行動「既可笑又危險」,是對港人言論自由的攻擊。【記者 成曉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