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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基本上為「民告官」,其設計皆以方便原告,保護為重心,焉有心存保障機關之理。然而在政治與法律獨霸的行政救濟制度體系下,檢察官與法官們,卻成為人見人討厭的壞蛋!台灣民調,無論是以前做的或現在做的,對於法官與檢察官的信任度始終不高,驚覺法官的信任度比去年大跌近1成僅26.7%,問題是如何把這個現象改變過來,讓台灣的司法能夠為台灣人帶來正義。

我國司法制度依性質為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之不同,分別由普通法院與行政法院。民、刑事訴訟→普通法院,行政訴訟→行政法院由於「司法二元制」之故,國稅局不理會最高法院的刑案確定判決,且財政部官員「食言」,國稅局仍然不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如此國稅局自始課稅主體、客體錯誤、事實認定錯誤及適用法律錯誤,係屬非法課稅,屢屢造成人權侵害事件,難道政府不了解「司法二元制」是訓政時期遺留下來的體制,該體制容易造成人權侵害事件,且司法正義也很難實踐。

調查局南機站進行南部某立委的「政治獻金 」調查過程,因「筆錄」與「證據」不慎外洩,引發許多爭議與討論。更麻煩的是,許多「利害關係人」的姓名均遭公開,讓這個案子的發生與調查過程更為複雜。而核心的問題是,偵查不公開卻遭公開。應探索的問題是,究竟筆錄遭「公開」(或竊取)與後續處理過程,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在保障人權的前提,為避免類似的問題重複發生, 檢察官在調查的過程中違反「偵查不公開」其長官應該立即追究責任與懲處,以儆效尤,而不是任其違法辦案,不但失信於民,更讓其他執法官員也跟著人權擺一邊,濫權辦案,。

最近,濫權與不正義引發國際關注,義大利宗教學者Dr. Massimo Introvigne表示:「太極門案突顯台灣表裡不一,台灣自稱是保護宗教信仰非常重要的民主聖地,但居然看到太極門案件延續了二十幾年!」許許多多含冤稅災戶求助無門,甚至輕生,問題就出在官員有沒有本於良心做事!

昔日新冠肺炎在全球蔓延一年多之後,台灣的防線也失守,在國際被稱為「防疫模範生」的台灣,也面臨病毒侵略的考驗。旅美台人Mark Han在臉書貼文指出:幾天看到台灣疫情情況,以及網路言論,剛好目前我也與洛杉磯公共健康部一起工作,跟大家分享一些資訊跟經驗,給台灣10忠告:

卓長仁夥同姜洪軍、高東萍、王豔大、安偉建及吳雲飛共六人,於72年5月5日劫持瀋陽飛往上海的中國民航296號航班,飛往韓國。六人在韓被羈押一年三個月後,獲韓方特赦被遣送到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給予高規格接待,冠上「六義士」美名,並依《反共義士起義來歸獎勵條例》給六人豐渥的千兩黃金等巨額獎金。誰知卓長仁揮霍無度及不當投資負債纍纍情況下與另二人鋌而走險,犯下勒贖撕票大案,被判決死刑後迅速執行槍決。20年後竟然有人打電話說:人是他殺的,這下案情可真是羅生門了!真的不希望又見江國慶案的翻版!

中央下令學校營養午餐必須吃國產的肉食品,要從食材登錄就開始追溯,相關人員認為文書工作表面工夫對食安毫無幫助。此外,也有營養師抱怨,如果以為豬肉是國產,最後卻發現是進口的,「要把我們抓去關嗎?」,這與近日一位阿嬤志工舉牌要求執行官吐出問號金額的的獎金,結果被警察抓起來的事件有異曲同工的無奈情景!

大家常常說「中華民國萬萬稅」,真的不是蓋的,其實台灣的稅制有太多的極權專制的影子,例如欠稅罰鍰是論倍的罰,歐美文明國家只有20%~30%的罰鍰;稅單要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在美國向法院提稅務訴訟只要60元美金(新台幣約1800元)即可訴願;又台灣人民欠稅達到規定的金額時會被管收、限制出境等極其違憲的處罰,這是歐美文明國家沒有的,百姓非常期待政府早日推動稅改,廢除戕害人權的稅制,尤其是廢除稅務勵獎金,讓台灣是真正有人權的國家。

監察院是台灣最高監察機關,簡稱監院,以院長為最高領導人。依照憲法,監察院在五院中可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監察權及審計權,受理及調查人民因權益被侵害所提起的申訴案件,對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之違法或不當行為,採取適當措施,以謀求救濟之制度,猶如古代的監察御史,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是公平與正義之一道希望之光。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今年9月20日在「氣候雄心峰會」警告「人類已經打開地獄之門」人們採取行動實在太少,我們落後了幾十年。人類一句自以為是的「人定勝天」無休止的破壞大自然,從此也遭遇大自然無休止的反撲,算是人類與大自然的戰爭,人類會贏嗎?到了今日,顯然人類已是大大的落居下風了。人類再不徹底的改變「以人為尊」觀念,繼續破壞大自然,最後人類必然遭遇大浩劫!屆時後悔莫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