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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案始於85年檢察官侯寬仁的違法濫權起訴,無中生有製造出的假案,過程中遭監察院調查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與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縣市政府封鎖各地道館、惡劣訊問押人取供等八大犯行,甚至親上新聞節目抹黑太極門等,不惜用各種違法手段,意圖摧毀心靈團體太極門,就像是「檢察官的塔利班」。再加上國稅局用國家機器當絞肉機的絞碎人民,人民的生命、財產無保障,人民無人權,人民必死無疑!

台灣還存留許多戒嚴時期的惡稅制,是為了能為國家課更多的稅才留下來呢?還是財稅官員想領更多的奬金而故意不改呢?政府是真的看不到人民的人權被侵害,還是無心想為人民好呢?尤其是稅務的行政救濟、稅務行政法院,人民幾乎是沒有勝訴的機會。就算稅單是明顯的錯誤,稅官可以當場認錯,撤銷,然後隔年時間到了,可以再自行認定所得再開出違法稅單,百姓遇到濫權稅官真是莫可奈何!

法國的個人良心自由協會,把太極門的案例,放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47會期,標題為「濫用稅制迫害少數宗教心靈團體已成全球的問題」,他們覺得一個政府用稅制的手段來迫害一個宗教團體是非常不能接受,因為宗教信仰是受聯合國的人權宣言所保障的,讓他們也看不下去。其中,英國的Alex表示,台灣難道是兩個國家?為什麼法院的判決結果,稅務機關不理會,法院也無可奈何。歐洲的人權法庭以及美國的法院也表示,世界各國不可以用稅收的制度來迫害宗教信仰的團體。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多達1405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百姓期盼有勤政、廉政的政府,政府官員卻常做傷害國家人民的事,財政部縱容國稅局亂開稅單後,人民告上國稅局要求撤銷違法的稅單;卻指導懂法不懂稅的法官採用國稅局的說辭寫判決文,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但被國稅局重開稅單後,百姓仍然保不住財產,政府用國家暴力拿走了100%的稅收,如此這般,百姓不怨政府,要怨誰?

許多財稅公佈出來相關數據,真是讓所有的百姓非常訝異,例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12年公佈欠費欠稅案件強制執行高達1405萬件,真的是太可怕了!國稅局所有官員們都可領到稅務獎勵金,就讓我們了解為什麼政府會年年超徵千億以上的稅收了,執政者要贏回百姓的心就要真正做到轉型正義,讓台灣真正成為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家。

政府若一意孤行無視人權的存在,包庇執法官員違法行政,如何圓滿「落實人權」,檢察官動輒在起訴時具體求刑,悖離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主義精神,且易形成社會預斷與法官審理壓力;法務部是人權主政機關,不可以帶頭違法,監委曾強力要求檢察官尊重人權,用良心辦案,真正掌握證據起訴嫌犯。原來法務部檢察官的「不實筆錄」、「違法羈押」,讓人權倒著走;財政部的「陳長文冤繳稅」、「志玲姊姊」千萬元的欠稅案,稅務人權的不公不義,唉!太極門案29年未能獲得公道。96年刑事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竟在110年被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聯手違法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各界專家、學者及國際人權領袖紛紛為太極門案仗義聲援,期待快快平反。

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沒有一個領頭來做的話,其他老百姓誰敢」?監察院已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平反太極門冤案就是指標性動作,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歷史價值就會被彰顯。重視「賦稅人權」,就不要再玩弄小老百姓!

國稅局曾經鬧了一個大笑話,就是曾經發文給「飯糰先生」趕快來報稅;國稅局也曾經要賣麵的路邊攤,繳納雞排店的營業稅,結果賣麵的老闆一再向國稅局說明,並向訴願委員會行政救濟;結果國稅局依然故我,居然可以「無中生有」,製造出一張稅單,連罰帶利息且還在上訴之中,就開出巨額的稅單,讓當事人哭笑不得,難免要讓人質疑,政府官員做事怎可如此草率?且明知是錯誤的稅單,但卻死不認錯,到底為著是什麼?

民國85年,當時太極門遭到宗教掃黑波及,時任檢察官的侯寬仁藉以非法起訴、捏造不實資料移送稅務機關;用眼神斷案把怪力亂神寫入起訴書、無證據濫起訴,再利用媒體廣泛公開報導非事實的案情,讓百姓從此陷入痛苦深淵中!而導致太極門被違法課徵80到85年6個年度的綜所稅。當時稅務機關直接依不實不法的起訴書開出稅單,也就是刑案這棵毒樹,所生出的毒果。

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