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因黨產條例通過,黨產被黨產處理委員會凍結,黨內遇到發不出黨工薪資的困境,9月1號35位立委再度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立委們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條例」有違憲法。但連署人數沒有達到立委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決議不予受理。國民黨更進一步主張,法律規範立委釋憲聲請人數未達立委總人數1/3以上的門檻違憲,大法官仍予以駁回。
國民黨認為釋憲聲請人數門檻太過嚴苛,如此一來要保障少數立委釋憲聲請的權利堪憂,更提到這樣的規範,除了違反憲法民主原則對少數黨保護,多數黨制衡,更應落實民主原則、維持憲政秩序。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規第1項第3款規定,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最高院或行政法院得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規範中也提到,聲請解釋憲法不符規定將不予受理。
除此之外,大法官會議提出國民黨並沒有經過一般司法訴訟程序判決,經敗訴確定再提出釋憲聲請,於法並沒有聲請釋憲的權利。大法官更提出,國民黨對於憲法保障權利如何遭到侵害並沒有具體的說明,因此決議不受理且駁回暫時處分請求。【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