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安/國際志工(新北市)
臺大醫院發生愛滋器官移植的事,不僅這五位接受器官捐贈的病人、甚至參與五場移植手術的上百名醫護人員都成了感染高危險群,其中還包括摘心的醫生是整個下半身都泡在愛滋血水裡的狀況,連續數日成為社會首要關注焦點。
在檢討與撻伐聲浪中,許多人提出建立「標準作業程序」的問題。
其一是台大法律學系教授及醫研所碩士則合寫一篇投書《醫療流程 應採實質監督原則》發表於中國時報,指出此事件並非個案,例如接受輸血時感染愛滋,早已經存有隱憂。他們認為醫院的主要任務在於「危險管控」、「危險防衛」,因而流程應該以「人民的健康」為最高「法益」,舊時代醫院採取的是「信任」態度、甚至為成本考量,而採用「便宜措施」都極易生流弊,而主張醫療流程應採實質監督原則。
其二是聯合報一篇投書《器官移植 標準程序為何不用覆誦》,認為標準流程很重要,尤其像「覆誦」這個程序,一般牽涉安全的收銀、航空機師與塔台通話、軍事命令也常需覆誦,因為少一個音,可能幾百條人命就沒了。由於移植器官並不比上述這些行業「相對不謹慎」,故質疑沒有覆誦這個程序,是否為醫界一慣的「職業傲慢」?
其三是新新聞第1278期一則評論文章《”標準”心態帶來的悲劇》,提到有標準當然需要、且不是壞事,但過度強調「標準作業流程」,卻很容易讓在流程中的人喪失了「整體視野」,祇管祇看自己手上的這段過程,是否按照規定固定進行。這樣太過「標準」的態度,帶來的麻木工作反應,有時候比「不標準」還要糟、還要可怕。
原台大器官移植小組召集人柯文哲教授檢討報告,則認為此案雖然是標準流程中漏掉寫確認二字,但嚴格說是整體螺絲鬆了,是各自為政、主事者常換人的整個制度鬆散的問題,衛生署責無旁貸也應負起責任,應徹底改革器捐制度,將各醫院各自為政的器官捐贈網絡OPO整合為一,別再讓各醫院各搞各的,衛生署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器捐登錄中心也一定要發揮功能,如此,才能讓各種螺絲鬆脫的問題,正本清源地獲得重視與預防。
透過此次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的檢討,讓大眾有機會深刻感受到制度與執行者心態,對自己切身生命財產等人權保護上的問題,誠屬一件好事。甚至,若更放大格局去看,這也只是台灣社會環境中的冰山一角,國人也應關心台灣最大的人權侵害與保障課題,也就是在司法及稅務的問題,因為這二個體系即使有標準流程,任何一位檢察官或稅官卻都可以恣意違法濫權,把「科學辦案」、「偵查不公開」、「有收入才課稅」這些標準程序破壞無遺,傷害到人民的生命、名譽、工作與財產等,涉案個人不但毫無悔意,政府也無淘汰或懲處機制,甚至最後還要用納稅人的錢作國賠;尤其更令人生氣的是,有些官員因踐踏百姓人權而工作績效卓著,而獲拔擢升官發財。
從以上的舉例,大家不難看出「心態」的重要性遠高於標準作業程序。筆者堅定地相信,如果每一個人的心態都對了,其所訂出的流程就會完整且務實,所有問題也必然都能預防在先,即使發生如柯文哲教授說的:「每一個人都會犯錯」,也一定能在犯錯中,以最短時間,找到最小衝擊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