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系列之三_現行制度衍生的問題

對於即將來臨的勞保、公保和軍保「破產」問題,政府的應對之道是,在不更動既有架構下,以「繳多、領少、延後退」的原則,來修改三大相關條例。此種「改革」只是用「鋸箭法」來舒緩燃眉之急,鋸掉了「箭桿」,但「箭頭」仍留在肉裡頭,暫且不論日後是否會形成「膿瘡」,眼下光是年金「行業不平」的問題就被罵翻天了。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即高聲抗議:相對於軍公教,「人家的地板是我們的天花板」!而殘障聯盟祕書長王榮璋也直指,政府只看到了「破產」問題,就在各相関制度中分別修改,使得不公問題仍然存在。

很顯然,咱們政府並沒有一致性的改革藍圖,現在所推動的「年金改革」,充其量只能「應急」,甚至還談不上「治標」,更遑論「治本」。無怪乎勞團喊出了:「軍公教勞工各救各的,哪門子的年金改革!」

然而,在檢視年金改革良窳之前,有必要弄清楚某些基本觀念,首先要釐清的是「確定給付」及「確定提撥」。所謂「確定給付」,就是把退休人員應得的給付金額定下來。「確定提撥」係指固定提撥保費進入基金,這就涉及到了保費負擔比例,以現行勞保為例,有雇主的勞工保費是由政府、勞工和雇主按1:2:7的比例分攤保費;至於無雇主的勞工保費,則是由政府和勞工按6:4的比例分攤。我國現有年金制度就是採取「確定給付」及「確定提撥」制。

另外,由於是按時固定提撥,自然會形成一筆為數可觀的巨額基金。然而,一旦錢多了,問題也就跟著來了,掌握這樣一筆龐大基金的官員或受政府委託的基金經理人,只要心術不正,非常有機會從中牟利,例如去年(2012)年爆發的「盈正案」,基金經理人謝青良即「坑殺」了勞保基金達2.56億之多!而這是否只是「冰山一角」?不得而知。

再者,全球低利率時代已久,1990年代中期,定存利率還有7%左右,但到了10年後的2000年代中期,定存利率只剩下區區1%,加上近年來美、日等國狂印鈔票救經濟,全球通貨膨漲勢不可免。把這麼大的一筆錢放在銀行定存,放得越久,賠得越多,拿來「投資」看似是合理的選擇,但究竟要往哪裡「投資」?理論上,當然是往「收益率」高的地方,通常是債市不如股市,股市不如房市,營建署長葉世文就曾說過:「投資房地產平均報酬率有8.6%,但投資股市證券只有5%多」,但由政府帶頭炒房地產,把房價炒高到大家都買不起房子,這顯然說不過去!

財政部長張盛和甚至「大膽」地主張,拿「勞保」、「勞退」、「退撫」、「郵儲」四大基金,外加「外匯存底」,成立所謂的「主權基金」,投進國際資本市場去殺進殺出。但「主權基金」的主張爭議實在太大了,有賺錢當然好,但萬一賠光了,誰負得起責任?!例如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就一直持反對態度,結果不了了之,畢竟這些是全民的「棺材本」,越是「養生送死」錢,越是不能拿來做高風險投資,這是投資理財的基本原則,個人如此,國家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