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死不認錯 亞洲民主燈塔無光

2026/08/11    文/林唐/經理

國稅局千稅萬稅萬萬稅,最苦的還是平民百姓,但是國稅局最後還是會露出馬腳來,「獎金」當然是最誘人的一件事了,能夠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更多搶奪民財的能耐;至此,國稅局官員日思夜想的「獎金」,才可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想法真是見笑可恥,是否他們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鉅額獎金將付諸流水,於是乎只好卯勁全力來個「死不認錯」,不管是被令撤銷、或是敗訴,錯誤稅單就硬是開到底了!

國稅局多起非據實的濫權強課稅,未見反省改進,無視百姓的賦稅人權;連稅單的追訴時效也是5年再5年的延後,加上行政法院裏人民的勝訴率不到1.6%,看不出國稅局給人民的活路在哪裡,台灣賦稅人權在哪兒?看樣子國稅局違法濫權追稅,不管對錯,老百姓被逼瘋了!沒錯,台灣人能夠自由的經營工商,一般百姓也能自由進出國門,但是,一旦被懷疑有罪,即等同犯罪,一直到法官作出三審無罪的判決才還自由身,但往往十年、二十年、更有三十年的黃金歲月過去了;尤有甚者,人民只要被國稅局盯上了,就有逃漏稅的嫌疑,就會開出稅金加論倍的罰金的稅單給你,認罪、協商、繳稅就沒事了;不服氣就訴願、上行政法院,恐怕也是十年、二十年的青春歲月賠進去了。

眾所周知,法稅專家學者稱太極門冤錯假案,就是法稅228。一個檢察官侯寬仁興風作浪操作媒體,天天用法、稅 、媒體三路抹黑消滅太極門。三審均宣判太極門無罪無稅。原以為從此可以過著快樂幸福的日子了,沒想到 !國稅局竟然膽敢說:「 法院的判決不算數」,並繼續用巨額稅單凌虐太極門,根本就是違憲 、違法;才會被法稅學者專家稱太極門冤錯假案就是法稅的228。形容太極門案件,就像228事件一樣的悲慘!更誇張的是,228事件是發生在戒嚴時期 、太極門假案卻是發生在解嚴之後!然而,已是民選總統的年代了;國際專家學者也讚譽台灣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典範」,卻依然發生這麼不公不義的事情 !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委員會觀察員高鼎懿回顧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對太極門案件作成無罪、無稅確定判決,認為該判決不僅還原真相,也讓他更加確認夫妻二人加入太極門是正確的選擇。他談到,當年因婚後求子困難而進入太極門,透過練功改善身心狀況,最終迎來四個孩子,也感念自己未因當時媒體負面報導而錯失人生的幸福。他指出,刑事案件平反後,相關稅務爭議卻未同步終結,1992年度稅單仍遭執行,甚至造成道場土地被拍賣。他以蕭曉玲案、蘇詠盛案及鍾震寰稅務案說明,即使行政處分經判決確定,若事後發現重大瑕疵,行政機關仍可依法撤銷、更正或重新認定。最後呼籲政府應勇於面對過去錯誤,依現行法律終結太極門稅案,落實民主社會自我修正精神,恢復人民對法治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