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

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勞工陣線8日聯合召開「勞資會議的真相:御用工具?權益把關?」記者會,經濟民主連合會召集人賴中強批評「勞基法」修正案讓「勞資會議」推翻「勞基法」最低標準完全違憲。
此次勞基法修正,修法內容包括:每月加班上限,由46小時增加為54小時;兩次輪班間最短休息時間,由11小時縮短為8小時;例假日之具體日期,於每7日之週期內變動調整。行政院強調「彈性」,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雇主可以變更勞基法所定之勞動條件,在一定範圍內做彈性處理。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台灣的工會組織率只有7%,依行政院草案,其他的93%就靠勞資會議決議。問題是,勞資會議能代表勞工嗎?他進一步舉例說明:勞資會議資方推派2名代表,勞方選舉2名代表;只要選舉投票規則採類似市議員選舉的單記法然後不分選區,34%支持資方的勞工確定可以當選1席,剩下的66%勞工無論如何配票,最多也只能當選1席,此時,勞資會議就可以3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提高加班上限決議,這種不能代表全體勞工,不能代表個別勞工,也不能代表多數勞工的「勞資會議」決議,是不可能為勞工權益把關的。
賴中強最後強調如果執政黨強行立法,經濟民主連合將結合適當個案,提起訴訟並聲請大法官宣告勞資會議規定違憲!【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