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爆發是否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爭議。教育部今天(19日)發出新聞稿指出,經多方查證及檔案查閱後證明,國語日報社確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教育部在12日委任律師依民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除國語日報社全體董事職務,並依非訟事件法第64條第1項規定請求指派臨時董事,協助修正捐助章程及改選新一屆董事與監察人,以期該社運作早日步上軌道,保障員工權益。
教育部說明查察過程,國語日報於37年依教育部訓令,由政府指定專人籌辦,相關檔案亦保存至今;國語日報社早期「自組董事會」,到成立「公司」,再由「公司」解散成立「財團法人」期間,政府均有提供機器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