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14 文/林風/創作工作室
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稅捐稽徵法第三十條賦予稽徵人員有調查課稅資料權利,有些不法之徒為貪圖獎金,而濫權侵害人民之權益;建議要制定「稅務人員法」,因違法失職造成侵犯人權之行為,亦應要負法律之責任及賠償之責。目前經濟不景氣,應把獎金拿出來充當國家建設,而不是一味地上下一起分獎金,糟蹋納稅義務人的辛苦血汗錢!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費人民的生命財產!
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稅的宗教文化修行團體。10年後,真理與正義獲得勝利,三審均獲無罪無稅的判決,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上!好景不常,被國稅局官員竟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無罪無稅宗教團體的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讓這些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領到高額績效獎金,這是民主國家的的官員應有的素養嗎?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國家一定要按照法律才可以課稅,如果沒有課稅之客觀事實存在 ,就不可以課稅,否則就是違法課稅。太極門假案,檢察官不懂稅卻硬說要課稅,刑案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沒有課稅的事實存在,稅捐機關不調查還繼續課稅,令人懷疑臺灣是不是真的有民主法治?不管是從《憲法》、《刑法》或信仰的角度來看,太極門民國81年度的稅單都是違法的,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規定是無效的行政處分。在民主法治國家,每個人都可以主張它是無效並請求救濟。行政機關做錯了就應該撤銷,而且法律並未規定撤銷的期限,也沒有說判決確定就不能改,他期待行政機關對此案做出合理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