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不法侵害 人民卻無有效方式救濟

2026/08/02    文/林寂/助理

一個充滿正能量的團體,卻在30年前因莫須有的指控和起訴,讓師徒數萬人蒙冤,受社會誤解,即使案發10年後司法已三審證明了清白,直至今日,太極門卻仍然沒有獲得真正的公道正義,司法濫權、行政瀆職的人權迫害黑暗史,台灣人不可不知的真相!始作俑者就是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的假案,以一個離譜至極的「養小鬼」起訴書就讓案件成立,是台灣人權教育徹底失敗的證明。離譜的起訴書還被檢察長丟出去,被列為負面教材,91年監察院主動調查侯寬仁涉犯八大違法,充滿爭議的檢察官現在竟然是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堪稱台灣司法界奇蹟!再加上少數違法官員為貪圖績效及獎金,利用公權力和稅法誣陷、迫害人民30年,政府卻置之不理,對官員的暴行保持沉默是共犯。

遇到官員違法、不依法行政,用人工製造侵害善良百姓,人權沒有保障,形成體制外的「戕害人權」更是可怕。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從不講人權的侯寬仁檢察官也該說「講人權就不用辦案了」真是如此,「轉型正義」不需要了。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名言「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也應改為「沒有獎金就不用課稅了」,那豈不是所有公務員「沒有獎金就不用執行公務了」,沒想到立法院還是通過了稅務獎勵金案,這是體制內的「戕害人權」!必為人民所唾棄!

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行政法院雖為人民訴訟救濟之管道,稅務案件在行政救濟過程中,百姓被國稅局逼得走投無路,因為行政法院與國稅局聯手對付百姓,讓百姓陷在「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的緊箍咒中,人權承諾只是開端,有所行動才能確保人權的落實。在開始承諾的同時,也代表著每個人都有權利要求政府,實現人民在公約保障下的權利,而這也是為何我們要持續監督政府的理由。

前立法委員黃文玲律師表示,德國有轉型正義的相關法令,就是國家應該要承認並矯正過去的不法行為,然後要提供救濟的制度。太極門的案子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受到國家不法的行為侵害之後,沒有有效的方式來救濟。她認為,如果有一個正式的法律可以針對過去國家侵害的部分,能夠平反的話,那太極門30年的冤案,還有許許多多案件都可以平反。這樣對於整個國家的政策跟制度才會有利益。她呼籲政府應該要重視,不只是太極門案件,還有許許多多相關的案件,都是一樣遇到這樣的問題。政府應該要去思考什麼樣的法令,推動之後能夠讓所有的百姓如果遇到這種冤案都能夠被撤銷,能夠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