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改革原地踏步 司法人權曙光何時露?

2026/05/04    文/林大慶/自由業

政府若一意孤行無視人權的存在,包庇執法官員違法行政,如何圓滿「落實人權」,檢察官動輒在起訴時具體求刑,悖離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主義精神,且易形成社會預斷與法官審理壓力;法務部是人權主政機關,不可以帶頭違法,監委曾強力要求檢察官尊重人權,用良心辦案,真正掌握證據起訴嫌犯。當政府人權政策鳴槍起跑,在檢視國際人權兩公約其修法及入法,可是跑道上各部會的執法官員卻東張西望,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大夥兒卻遲遲不敢開跑;原來法務部檢察官的「不實筆錄」、「違法羈押」,讓人權倒著走;唉!太極門案30年未能獲得公道。96年刑事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竟在前年被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聯手違法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各界專家、學者及國際人權領袖紛紛為太極門案仗義聲援,期待快快平反。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8.4%,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頃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達1405萬件,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針對長期法稅沉痾,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指出,太極門案是檢視台灣法稅改革的「照妖鏡」,若遲未解決,代表改革仍原地踏步。他提到調查局與檢察機關長期權力失衡,檢方不僅在太極門案中出現斷水斷電、非法課稅等行政濫權,更常利用「羈押權」施壓被告自白,並透過媒體引導輿論進行「製造犯罪」。他也談及日本厚生勞動省前官員村木厚子冤案,在檢方構陷村木的過程,亦利用媒體放話與長達百餘天的「人質司法」強逼其認罪,最終雖獲判無罪,卻已付出慘痛代價。他呼籲法界與社會應持續為受冤者發聲,唯有堅持良心,才能迎來司法人權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