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 不該官官相護打假球

2025/11/18    文/陳浪/總經理

侯寬仁任職檢察官期間屢辦大案,早在85年承辦周人蔘案,纏訟24年涉及約200名被告,包括3名檢察官、38名官警,調查期間就有4名警官不堪其辱自殺身亡,最後官警被判有罪的僅有8位 ,而當初多位三線一星至三線三星被起訴之高階警官,最後皆獲判無罪定讞;原本被看好的明日之星皆因檢察官濫權起訴幾十年纏訟下來前景早已灰飛煙滅。

「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永世不得超生。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禍延子孫。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如果真有課稅處分違法的情形,其實通過向納保官的陳情,尤其於其關於事證之調查之後,由納保官來清理歷年稅災案件,為受害民眾提醒稅捐稽徵機關職權撤銷違法之課稅處分,這才能積極發揮納保官作為稅務護民官(Tribune)的作用;但法條竟授權司法院及財政部,以球員兼裁判之姿另訂辦法,如今反讓政府成為吃人夠夠的大野狼。至今仍許多背負逃稅污名的百姓到死都得不到清白,有部份百姓就算欠稅案到結案後,仍將繼續蒙污到死,只因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被犯錯官員供起來。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指出,太極門案反映了司法不一致的核心問題。儘管法院會強調個案事實認定的差異,但在同一當事人、同一事實的前提下,很難想像民國80、82、83、84、85年的敬師禮與81年的內涵意義會有所不同,尤其還出現在同一個審級的法院,他認為這是太極門案的關鍵癥結。既然國家擬定行政救濟程序,就不應該有官官相護打假球的現象,讓無辜的人民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