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鯨魚抗爭 小蝦米何時才等得到正義?

2025/10/19    文/林菲/助理

「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永世不得超生。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是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禍延子孫。

過往行政法院在審理有關稅務訴訟案件時,因礙於對稅務方面專業之不足,只好採納稅務機關的意見做為判決之依據;然而這樣的裁判並不尊重納稅人的稅務人權,人民的辛苦血汗錢,卻往往被稅務官員玩弄著,當行政法院被稅務機關牽著鼻子走時,百姓永遠是輸家。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成了專吹百姓敗訴的黑哨殺手嗎?「隔行如隔山」,社會愈進步分工愈要更精細,為了保障人民的賦稅人權,行政法院的專業化,亦迫在眉睫了!否則行政法院被封為敗訴法院的污名,永遠都不能去除。

柯格鐘教授「…避免納稅義務人因為補稅與裁罰處分爭議長期懸而未決受影響,同時也犧牲納稅人正當應受保護的權利。…」這句話道出了稅災戶的心聲與辛酸,再次搔到痛處不勝唏噓!十多年前,國稅局開了一張公司用假發票的罰單,對於正正當當的生意人猶如晴天霹靂般無法承受,進貨的原物料公司用自己另一家公司的發票,進貨單與開發票公司不符,當然後面的跑國稅局對帳、行政救濟、行政法院開庭…十多年來為了證明公司的清白,耗費了不為人道的金錢與時間與精力;有次開庭法官走下法官座椅,到我前面很大聲也有點命令式地跟我說「趕快去繳掉」,當下我覺得莫名其妙,不到十分鐘的「開庭」,這樣的結果讓我當場崩潰,早知小蝦米等不到正義的結果,又何必浪費十多年的時間與大鯨魚抗爭?

國家制定一套完整的稅務行政救濟程序,理論上,透過這些行政救濟程序,稅務機關應該可以很快地糾正錯誤、撤銷稅單。《法稅單位各自為政,人民成為俎上肉?》,從2025年司法節論壇-有效救濟之制度性保障,以遭國稅局違法課稅長達29年的太極門稅務假案為例,來探討我國的行政救濟程序到底出了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