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靈的行政救濟制度 政府打假球

2025/02/18    文/杜森/研發經理

稅官們都知道有太多不合時宜的稅法法規稱為惡法,可以強課百姓的稅,不繳或無法繳就可限制百姓出境,再論倍的罰鍰,這都是台灣早年戒嚴才有的惡法,解嚴後還不修法,想問諸位前後任財政部長,是為了獎金嗎?「盜亦有道」,尚會留一條生路給人家,不會趕盡殺絕,然而人民繳稅供養的政府竟這樣對待人民。政府有責任「保障納稅人的權益」,趕快修改侵害人權的惡稅法,做到政府不傷害百姓賦稅人權,心甘情願盡義務高興繳稅,而不是讓稅官下狠招強課稅,招惹民怨還領獎金,這不是讓百姓恨得牙癢癢的!

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行政救濟是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基於「有權利、就有救濟」之原則,人民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此乃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參照大法官釋字第396號、第574號、第653號解釋、111年憲判字第七號判決,以及《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條第3項規定。「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財稅是國家發展運作的基石。」台灣不論在司法轉型正義或財政紀律,都需要改革並跟上時代的潮流,以免成為國家發展的絆腳石。法稅不彰,政府成為最大詐騙集團?專家學者指出,太極門81年度假稅單,行政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行撤銷更正!

台灣萬年稅單問題全世界獨有!台灣行政救濟的萬年魔戒,探討台灣失靈的行政救濟制度,以及近期司法院研議的《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下稱稅審法)草案,究竟是如所標榜,為萬年稅單的解方,或又是另一個換湯不換藥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