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重大迫害 國家應承認錯誤並糾正

2024/12/23    文/姜文/協理

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長期以來,公務員不管在薪俸、升遷、獎勵、退休…都有周全的法規規範,所以只要奉公守法,大概都可以全身而退,並頤養天年。但少數違法濫權的官員,知法犯法走法律漏洞;雖然公務員違法要受「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置,但老奸巨猾的官員就有本事在十年年限下,請長官找各種理由拖來拖去,就安然閃過了追溯期了,結果,受害者活該,加害者呢?沒事!

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相關單位舉辦的「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網路票選活動,最後由「太極門案」獲得網友最多票數。太極門案不但是台灣人權的指標,也是國際人權組織注意的焦點,太極門先是遭受司法迫害、稅務迫害,在十年七個月之後司法迫害獲得平反,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但財政部國稅局置之不理,顯現稅官為了稅務獎勵金不願撤銷,行政執行署為了績效獎金,強力的拍賣、沒收,執行最終迫害!實至名歸,成為國家人權最重大迫害案件。

前法官、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指出,法官應依法律獨立審判,憑客觀良心做事。他提到法官要客觀中立,因此迴避就非常重要。太極門案中最有爭議的民國八十一年度的案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黃姓法官進行到一半被調到最高行政法院,照理說,這案件交給另一許姓法官應該要重新看卷再開準備庭才對,但他竟然不開庭,就進行辯論程序。而且,私下向中區國稅局調取當事人之偵查中筆錄,卻未依法提供當事人辯明,而直接做判決。再者,此案到最高行政法院又是黃姓法官審理,對當事人很不公平,因為這個法官已經對案件有既定想法了,當時就應該要迴避,然而卻沒有。林燦都認為國家應承認錯誤並糾正,不應讓人民承擔後果。即使時間過去,政府仍應給予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