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令是稅官亂開稅單的保命符 人民的催命符

2024/10/09    文/林七/襄理

財政部就是把人民當成一群鵝,不斷地拔鵝毛,所以稅收才不斷地創新高,超徵也是創下歷史新高。韓國、香港、新加坡都曾經把超出的稅收還給人民,財政部卻以還債為由不發給人民,不僅在呼嚨人民也在呼嚨總統。在財政部官員眼中,人民成了他們的績效,所以行政救濟、賦稅人權,從來都不是他們關注的重點,這才是超徵最可怕的地方。現在是臺灣債淹腳目,嬰兒一出生就揹國債109萬,勞保117年後可能就要破產,政府的稅收超徵,是否就是收刮民脂民膏而來?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6年3月9日有一場記者會很勁爆,記者當場詢問法官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未料,林秋華法官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這樣的回答讓在場的人瞠目結舌!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好霸道!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經查林秋華法官有好幾年的判決,人民都百分百敗訴,有點常識也會知道,人民若覺自己無理絕不會興訟,而證據指向林法官違法、不適任,卻仍然在職,這是說誰遇到誰倒楣,人民只能去請神明保佑嗎?!法官判案不依證據,還能當法官嗎?是否應依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做懲處呢?

稅務人員開稅單有稅務獎勵金拿,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是懂法不懂稅,所以判決書都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4%,還有9000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保命符。歐美先進國家也是大大的訝異台灣政府不人道、無人權,尤其是台灣還被誇是一個民主、法治、自由、幸福的國家,沒想到台灣稅制還是處在戒嚴的專制極權的政態,稅官有如古時東廠的錦衣衛,可以到處查稅、追稅,課到或追到稅可以領獎金、開錯稅單不用處罰,人民申請訴願先繳三分之一稅額,如同古時告御狀般先被打五十大板的處罰,很不幸的訴願多半是無效的,再告上行政法院,更是94%是人民敗訴,最後再被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的手段壓制,人民尋求救援的路再被封了,以致於人民要求稅改的聲浪愈來愈大!

愛能豐富心靈並激發守護和平的動力,這是當今世界的重要課題之一。和平不僅僅是指無戰爭的狀態,真正的和平還包含對人權的尊重與保障。政府在國家發展中應檢討改正,落實人權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公權力的正當使用是良政的關鍵,反之則會成為暴政害民的工具。以台灣的「太極門法稅228事件」為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於今年8月2日再次無視事實與證據,做出枉法裁判,侵犯信仰與文化自由,持續28年的假案嚴重損害台灣的民主法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