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11日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使中央政府的三級機關首長,未必均由文官出任,有一定比例得採政務/常務任用雙軌制。至於是哪些機關、比例多少,可採政務、常務雙軌制任用以引進政務官,這部分還在討論,還未定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三級機關首長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都必須是由文官擔任,但文官須經國家考試,則對外部專業人才的引進有阻礙,因此行政院考慮修法,讓三級機關一定比例可由政務人員擔任。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稍晚指出,不是所有三級機關首長都可用政務官,只有需政策規劃或規模較大者才可採雙軌制。修法不會讓所有三級機關都可設政務官,行政院會儘速提出規劃,會設有上限。
至於政務人員不一定是特任,所以不會有政治凌駕專業的問題存在,縱然是政務官要任命為三級機關首長,也得要考慮到專業,也得要面對立法院,首長執行業務也須受立法院的監督。至於這是否打擊公務人員的士氣,徐國勇說,公務人員常務也可轉政務,因此不會影響升遷問題,公務員的相關權益也不受影響。【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