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計程車業抗議Uber違法經營計程車運輸業,經濟部投審會2日表示,由於Uber申請經營業別與實際經營不同,投審會預計本周內將撤資決定送至經濟部,8月11日前由經濟部完成相關程序,要求Uber撤資。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Uber在2013年7月核准在台設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100萬元,其母公司設在荷蘭,屬於僑外資身分,向投審會申請的經營業別是「資訊服務業」。UBER進到台灣後,嚴重影響國內計程車司機生意,加上不合法,國內計程車司機7月11日集結2千輛包圍立法院抗議,抗議Uber非法營業,當時投審會承諾一個月內依據交通部的新行政處分,最重可撤銷其外國人投資許可。
交通部認定Uber是經營「計程車運輸業」,依據法律規定計程車運輸業禁止外國人投資,根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規定得以撤銷Uber公司的投資許可。不過Uber收到撤資處分後,仍可提出訴願與行政訴訟。
對此,Uber亞太區發言人李文駿表示,如果撤資是投審會的最後決議,無論對Uber或台灣經濟都相當令人失望,我們感到氣餒並無法認同。他表示,近期投審會並未和Uber有任何互動或討論,亦無提供資訊說明或抗辯的機會,並未遵循正當法律途徑,已違反程序正義;Uber必定針對此案立刻提起訴願。目前平台持續營運,亦有責任服務台灣上萬名合作駕駛與乘客。
投審會指出,Ube只要遵循交通部對汽車運輸業的規定、合法經營,沒有不能做的道理,就看Uber是否願意依法改善。另外,前閣揆張善政與政務委員蔡玉玲都曾與Uber溝通過,並提出「依法在台繳稅、來台設子公司、確保消費者權益」三紅線,期盼其能繼續在台營業,但Uber未有善意回應。【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