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與美簽多項軍購合約 涵蓋海馬士飛彈、自走砲

國防部22日公告已與美方簽署6項軍購案發價書,包括「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飛彈戰備存量補充」、「反裝甲飛彈」及「大口徑彈藥共同合作生產」等標案,總金額共新台幣2087.7億元。

賴政府目前提出為期8年、預算規模上限1.25兆元的國防特別條例草案,不過朝野對預算上限與採購項目仍持不同看法,對此,總統府與國防部則強調,唯有完整編列1.25兆元規模,才能支撐台海整體安全防衛需求。

而根據國防部提供「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執行規劃」書面公開版內容,揭露七大類透過軍購、商購及委製裝備與系統的採購規劃;其中,最大筆花費約達5500億元,將用來採購「防空、反彈道及反裝甲飛彈」。

政府電子採購網22日公告6項對美軍購決標案,由我國駐美軍事代表團與AIT美國在台協會完成簽署程序,包括由陸軍司令部辦理、金額為53億2140萬3656元的「飛彈戰備存量補充」,履約至 2030 年;參謀本部辦理、金額為為2287萬5000元的「整合防空服務」,屬勞務類管理顧問服務案;以及由海軍司令部負責、金額為51億2521萬4663元的「反裝甲飛彈採購」。

另外,包括金額為738億9008萬678元的「自走砲採購案」,履約期至 2034 年;金額為1235億371萬7741元的「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為金額最高項目,履約至 2032 年;以及金額為9億1044萬9675億元的「大口徑彈藥共同合作生產」,洽辦機關為國防部軍備局。

由於朝野對軍購特別條例草案的預算上限、採購項目等關鍵條文尚未達成共識,立法院長韓國瑜將於23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討論軍購特別條例草案。
【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