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韌性特別條例」 明定普發現金作業時程

立法院8/29三讀修正通過「韌性特別條例」部分條文,除將經費上限從新台幣5,450億元提高為5,700億元,同時也明定出普發現金的相關作業時程。

因應美國關稅變革等國際情勢變動及地緣政治動態,行政院提出「9大面向、20項措施、總經費930億元」的支持方案,及時給予產業及國人協助外,並於114年4月24日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下稱本條例)草案,希望透過本條例爭取編列特別預算,挹注於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協助企業在全球貿易秩序重組之際仍能穩健經營,並減輕人民負擔,以及加強國土防衛。

本條例經立法院審議,名稱調整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並於114年8月1日制定公布。為配合臺美後續關稅談判發展,即時支應所需,行政院於8月14日通過本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將預算上限提高至新臺幣5,900億元。

今日三讀通過的特別條例修正,總預算匡列為5,700億元,因朝野無法取得共識,刪除「強化電力預算」200億元。關於普發現金作業時程,三讀通過條文規範,依韌性特別條例編列的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三讀條文也明定,韌性特別條例編列預算的中央各部會,應將預算的工作計畫實施內容概述及預計實施進度,按季送立法院備查,並應設置資訊網站專區,提供便於搜尋、得以理解的完整資訊,主動按季定期公開工作計畫實施內容及預算執行進度。【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