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在美國上一屆國會闖關失利,今(16)天在新一屆國會重審,眾議院以423票同意、1票反對通過。後續將送參議院表決並由美國總統簽署才生效。
美國眾議院以423票同意、1票反對,表決通過「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United States-Taiwan Expedited Double-Tax Relief Act),此法案以互惠方式,改善台美企業和個人在台美兩地被雙重課稅的狀況,後續將送參院表決,並在經由美國總統簽署後正式生效。
未來美國將在《國內稅收法》增訂適用台灣居民的條款,讓旅美的台灣人於股利、利息等美國來源所得上,可從過去針對外國居住者的30%扣繳稅率調降。此法案透過修改美國現行稅法,使在美國提供服務、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所得不需被課稅;合格的台灣居民如果有特定美國來源所得,例如股利或利息等,可適用較低的預扣稅率。二是立定「美台租稅協定授權法案」(United States-Taiwan Tax Agreement Authorization Act),以立法明確授權美國總統與台灣就雙重課稅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
台灣近年來積極與美國協商避免雙重課稅,期盼為台美雙方企業提供更多的利基。
眾議員趙美心(Judy Chu)表示,在沒有相關協定的情況下,美國派往台灣為國內晶片廠受訓的工作人員,可能在他們這次出差的收入繳納兩次稅。美國已與60多個國家的雙邊所得稅協定解決雙重課稅問題,但台灣特殊政治地位,無法進行簽署傳統稅收協定。在美國的十大貿易夥伴中,只有台灣沒簽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美國在台協會(AIT)對在美台灣企業進行調查,79%的受訪者表示,雙重課稅是阻礙他們在美投資的主因,這說明與台灣簽訂相關協議的必要性。
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主席史密斯(Jason Smith)在表決前指出,美國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之一,卻沒有簽訂稅收協定,代表美國勞工處於不利地位。「如果美台關係要作為對抗中國的一道防線,我們的勞工必須處於平等的競爭地位」。【記者 林曉平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