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復威權時期司法與行政不法 首波420位公告還清白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76週年,法務部表示,自承接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案件之工作以來,合計平復420位受難者之案件,平復名單將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與本部網站,還予不幸受難者清白名譽及給其家屬應有之公道。

為撫平傷痛,更為負起責任,政府從過去到現在,已經針對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案件當事人或家屬,陸續進行賠償、補償,或回復名譽,但這些案件當事人所受刑事判決之罪名並未被撤銷,前科紀錄也仍存在。為此,政府更加積極推動轉型正義。

首波即將公告平復之案件,來源主要為曾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予以補償者,即白色恐怖時期之案件,其中較大宗之案件則包括【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及【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案】,前者之受難者被控為匪諜,以當時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判決有罪確定或裁判交付感化教育;後者則是以歸俘或思想不純正為由,未經審判,逕移送至「反共先鋒營」進行思想改造,侵害人身自由。

上開案件均依促轉條例視為不法,處分視為撤銷,本部後續也將移請權責機關儘速塗銷這些政治受難者前科紀錄,去除不實的污名,具體實踐轉型正義。

法務部表示,承接轉型正義業務後,即積極清查上開案件,分別依不同之補、賠償法令依據,調閱相關檔案卷宗,逐案審視其判決書、案卡、紀錄表後,確認受難者姓名,以及其所受不法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送由「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審查會」開會審查及決議公告宣示予以平復。【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