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父子、侯漢廷等人,被控和陸生周泓旭共謀,在台發展組織,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台北地院審理近3年,認定檢方舉證不足,今(28)日判5人都無罪。台北地檢署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偵辦周泓旭涉吸收外交人士未遂案時,查到王炳忠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藉由舉辦活動、營隊、設立網站、經營網路社群建立接觸管道,吸收台灣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各階層人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王炳忠與其父王進步、林明正、侯漢廷等4人起訴。
檢調發動搜索後,北檢於民國107年6月先行起訴王炳忠等人,後來認定周泓旭是涉嫌利用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成立的「星火秘密小組」、「燎原新聞網」在台發展組織,108年4月間追加起訴周泓旭,由台北地方法院合併審理。
台北地院開庭期間,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否認犯罪,還表示他的理念是兩岸終極統一,但不代表支持共產黨政權;王炳忠則表示,他們根本無涉諜報,更無機密可言,從頭到尾就是遭檢方極盡羅織,扭曲正當兩岸交流,踐踏人民思想和結社自由。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5名被告均無罪;北院新聞稿指出,依卷內證據,難認被告等人有以「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為掩護為中共發展組織;被告等人是否共組「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及「星火秘密小組」為中共發展組織,仍有疑義;並無證據證明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有提供軍人資料給周泓旭,並與其共同接觸、吸收軍人以發展組織。
一審表示,檢方主張被告觸犯國安法(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部分,但這部分規定限制人民的結社、言論的憲法權利,在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及沒有發生危險時,都無差別的以高強度的刑罰手段作為限制,顯然過度侵害人民的憲法權利,與比例原則不符;參酌釋憲實務見解,認為應以行為人對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有「明顯且立即的具體危險」時,才可以處罰。
王炳忠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北院判所有被告無罪,「我們表達深切的肯定」,對於判決結果有意外也有不意外之處。不意外的是,所有被告從頭到尾都主張「統一追求理念何罪之有?」而案子從檢調立案到起訴本就不該,因此,法院依法判決無罪並不意外;然而,檢察官在審判過程中,雖然都未具體與被告交鋒或挑戰,但辯論終結時卻具體求處重刑,王炳忠對於一審合議庭可以抵抗這個無形壓力,能夠根據法理、根據證據、根據公益,判他們無罪,感到意外。
王炳忠也請求法院能儘速解除本案所有被告限制出境,勿再利用司法案件耗損被告精力,並希望台灣未來不要再發生這種與當局理念有異而衍生的案件。
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此外,周泓旭被控吸收外交人士未遂部分,最高法院之前判決周泓旭有期徒刑1年2月定讞,經折抵羈押天數後,周泓旭已執行完畢。【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