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3

為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稅負的不公平現象,將公司排除在免稅適用範圍,行政院會22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排除法人適用免稅資格,明定適用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以3戶為限。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行政院推動「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透過修法,積極防止不當炒作房價及逃漏稅,目前已完成有,實價登錄2.0、房地合一稅2.0、防杜藉由公司或股權交易規避不動產稅負等。
這次修法為整個方案的配套措施之一,主要係為防杜藉由將房屋「化整為零」分割為小坪數,規避房屋稅負的不公平現象;也將公司排除在免稅適用範圍,針對避法牟利的現象,特別予以遏止,自然人持有低價屋免稅以3戶為限,新法將於今年7月1日上路。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修法後,受影響法人人數為10898人、擁有的房屋戶數38280戶,初估影響稅收大概為0.32億元。自然人持有超過3戶以上,之後不能享受免稅,初步統計目前人數18686人,影響房屋戶數是47878戶,影響稅收是0.27億元。
李慶華表示,自然人現在持有超過3戶低價屋,修法之後,可於今年7月1日到7月31日間,到稅捐機關擇定適用免稅的3戶;若沒有擇定,就由稅捐機關從優擇定。修法後才持有超過3戶低價屋者,民眾須持有超過3戶事實發生30天內,向稅捐機關申報擇定免稅範圍;若民眾持有低價屋在3戶以下,則不須申請,稅捐機關會主動透過系統設定免稅。【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