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國1地區提升至第三級警告 非必要避免前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6日表示,歐洲及中東地區近期疫情擴大,為加強防疫,指揮中心宣布除已公布列第三級之伊朗、匈牙利、捷克、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及立陶宛等國家外,自3月17日零時起,將東歐13國、中東15國與1地區、北非5國及中亞9國,提升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國人應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的旅遊。

指揮中心指出,由於東歐丶中東丶中亞及北非各國與申根區國家往來密切,多國已出現疫情,且位居歐亞非大陸交界,為進入亞洲之交通樞紐,雖已加強邊境管制及檢疫措施,仍持續輸出病例至其他國家;我國已發生多起該區移入之病例。指揮中心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旅遊建議範圍。

指揮中心說明國家及地區如下: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塞爾維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蒙特內哥羅、科索沃、克羅埃西亞、阿爾巴尼亞、北馬其頓、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阿曼、葉門、科威特、巴林、約旦、黎巴嫩、敘利亞、伊拉克、以色列、土耳其、阿富汗、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地區、埃及、利比亞、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喬治亞、亞塞拜然、亞美尼亞、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土庫曼、烏茲別克及蒙古,自上述國家及地區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隨著國際疫情日益嚴峻,對國內防疫安全威脅日增,考量因旅遊、商務、訪友等目的來台短期停留而無納保義務的外籍人士,於國內發病後必須經由檢驗才能排除感染,為避免增加國內防疫成本負擔,17日起自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以外國家、地區來台短期停留之外來人士無健保卡者,於入境後發病,除需自付門急診醫療費用外,也需自付檢驗費用。如果是來台短期停留之外籍人士於入境後出現症狀時,如為實施居家檢疫,或為確定病例接觸者實施居家隔離者,皆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須接受隔離治療及採檢,隔離治療及檢驗費用由政府負擔;其餘醫療費用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及第43條規定,屬健保保險對象者需支付部分負擔,未加保健保者須自付全額。

近日國內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史相關,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費用將另外公布。【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