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跟進法國 明年開徵數位稅

義大利追隨法國的腳步,本周義國國會通過數位稅法案,預定明年1月1日生效,主要針對全球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約新台幣255億元)且義國市場營收至少占550萬歐元的企業,部分數位營收將被課徵3%的數位稅。

義國政府預估,每年可運用的稅收將多出7億歐元,而受影響的只有網路廣告等「企業對企業」(B2B)交易及雲端運算等服務,並不包括Netflix及Spotify等數位內容串流服務。

由於認為擁有全球用戶的美國科技巨頭所繳納的稅額太少,數十個國家及地區正研究更改稅制提案。不過為免各國各其行事及重覆課稅,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試圖協調解決方案。

本月美國財政部長梅努欽 (Steven Mnuchin)致信OECD,表達美國反對數位稅的立場,認為此對總部設在美國的企業,將產生歧視性影響,且與當前的國際稅收規則架構不一致,應該針對淨利而非總營收為課稅標準。

法國財政部發言人則表示,義國開徵數位稅,將使美國面臨更大壓力,或將迫使華府尋求在OECD層級達成協議。法義兩國均表示,如果各國能在OECD層級達成協議,法義將廢止數位稅。

先前法國決定開徵數位稅後,立刻招致美國總統川普譴責表示,正考慮對法國的葡萄酒、起司以及香檳等,徵收100%的關稅。美國貿易代表萊特海澤 (Robert Lighthizer)也指出,法國的數位服務稅不僅歧視美國公司,且不符合國際稅收政策的原則,美國政府建議對 63 種法國產品徵收報復性關稅。他並發表聲明表示,美國貿易代表署 (USTR) 正研究是否對奧地利、義大利及土耳其的數位稅進行301條款調查。【記者 鄭惠慧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