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閨密門」案逆轉 最高院發回更審

南韓轟動一時的「閨密門」醜聞案,前總統朴槿惠任內因閨密崔順實干政,向三星、樂天等大型集團施壓,收受賄賂及贊助上看868億韓元(約新台幣24億元),使朴槿惠成為南韓史上第一位遭彈劾下台的國家元首。

2018年4月,二審法院判決朴槿惠成立收賄、濫權等多項罪名,依法重判25年有期徒刑,併科200億韓元(約合新台幣5億1800萬元)罰金。依據南韓法律,總統等公職人員的賄賂、職權濫用等罪行,須分開認定、宣判,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高等法院對罪行的認定不當,以程序瑕疵為由,撤銷二審判決,案件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2016年朴槿惠因為閨密崔順實干政的醜聞,終於在2017年3月遭到彈劾下台,不久就被捕。檢方控訴的18項罪名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等,同時濫用特權的崔順實被重判20年,而提供賄賂的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二審改判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並當庭釋放。如今三審廢棄原判決,將案件發回二審法院重審判決,可能面臨朴槿惠刑期被加長的結果,李在鎔也有再次入獄的可能性。【記者周凱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