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6

「農地工廠」多年來造成環保與農地損失疑慮,對此行政立法協調會報25日就《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取得共識,在2016年520前未辦工廠登記的臨登工廠需接受輔導,並在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而在2016年520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將停止供水、供電並拆除。
行政院農委會調查,目前在台灣未登記工廠約有3.8萬家,占農地面積約1.4萬公頃,其中臨時登記工廠約有7,400家,即將面臨明年6月2日落日期限,因此行政院研議修法,擬讓這些工廠得以在修法後,於十年內緩衝期可以完成轉型。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會後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目的在於「拚經濟、顧環保、守農地」,即在2016年後農地不得新設工廠、新增的未登記工廠,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既有未登記工廠不得汙染、不得危及公安,若有違反就會嚴格取締,已配合辦理臨登工廠則會優先合法,針對未登記工廠採「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經營」三大策略,此方向獲大部分出席立委認同。
而這次修法也新增吹哨者條款,開放民眾檢舉520後新增工廠以及520前有中高汙染的工廠,因為這次修法未登記工廠可以就地被輔導的條件,就是不能有危及公安及高汙染者。
對於輔導納管期限,在修法通過後二年內,未登記工廠須主動向政府申請就地輔導、三年內須自行提出改善計畫、十年內須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若在必要時得以申請展延,但最晚都必須在修法後十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另外,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吳其融指出此次修法的問題,在於它的輔導措施最終目的是要讓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如此無法改善農地的破碎化。政府應協調業者遷廠到工業區,單單讓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工廠在農地上仍要受到限制,產業發展遭限縮,還是會繼續有汙染農地、環境的可能。【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