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歐盟27國領袖21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會議,針對英國要求脫歐期限延至6月30日的提案進行討論,各成員國領袖一致同意寬限兩個星期,英國脫歐期限將自3月29日延後至4月12日。
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表示,歐盟領袖與梅伊(Theresa May)達成的協議分為兩部份,歐盟同意脫歐期限展延至4月12日,但若英國國會下週同意脫歐協議,或提出經歐盟27國領袖同意的替代方案,歐盟將同意二次延期至5月22日,亦即歐洲議會選舉前一天的選擇空間;但若英國國會再度否決脫歐協議,英國脫歐期限即為4月12日。
歐盟執行委員會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表示,希望英國國會能批准脫歐協議,並表示歐盟已準備好緊急應對方案,包括英國硬脫歐的狀況發生處置對策。
另外一方面,至21日止,在網路上有超過70 萬民眾連署,向英國國會請願,要求英國留歐。而根據規定,請願案連署人數只要破10 萬,國會就得考慮對該案舉行辯論。
梅伊原希望能在本週向國會再次提出脫歐表決案,但因程序問題無法達成,屆時若仍無法如期脫歐,英國是否需參與歐洲議會選舉,也將引發政治與法律爭議。【記者胡雯婷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