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性行為除罪化 印度迎向新里程碑

印度最高法院於6日宣判,同性間合意性行為並非犯罪。此次判決結果翻轉了印度157年來的反同志法規─刑法第377條。

刑法第377條,印度同性戀法,是在1860年代由英國頒布的法律,為維多利亞時期嚴格道德準則下的產物之一。明文規定:任何人與男、女、動物發生違反自然定律的性行為將被判終身監禁,或最高至10年的有期徒刑,即包括同性性行為。雖然此法很少全面執行,但同性戀者常因而受到當地警察或一些不良分子的騷擾,當地的LGBT團體也多次要求廢除此規定。

如今,隨著印度首席大法官於最高法院朗讀的判決:「判定性交犯罪不合理、專制且明顯違背憲法。社會道德不能用來侵犯人的基本權利,基於性傾向的歧視已侵犯了基本權利。」不僅讓LGBT群體毋須生活在恐懼之中,也替印度的平權之路拓展了新的里程碑。

在最高法院外支持LGBT團體權益的民眾們,在得知平權的到來後,紛紛揚起彩虹旗歡呼相擁,甚至淚流滿面。根據官方數據,光是2016年,「不合自然規律的罪行」案例就多達2187起,其中7人遭正式定罪。

另外,身為最高法院唯一一名女性大法官馬赫特拉認為,該法嚴重迫害LGBT族群,「歷史欠他們一個道歉」。【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