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農委會宣布,為順應世界潮流,推動劇毒農藥退場政策,並降低農藥不當使用風險,劇毒性農藥巴拉刈將自108年2月1日起禁止販賣使用。農委會希望藉由強化劇毒農藥的管理,減少違規使用的情形,以達友善環境、維護生態,並兼顧生命關懷之目的,呼籲農民切勿囤積衍生危險。
農委會指出,近年來巴拉刈防除雜草及用於紅豆落葉等需求,其替代性藥劑皆已陸續到位(固殺草等除草劑及氯酸鈉溶液枝葉乾燥劑),為落實淘汰劇毒成品農藥之既定政策,並考量不當使用造成對生命健康或生態之風險,於是啟動巴拉刈退場機制。
農委會呼籲,巴拉刈雖即將禁止販賣使用,現階段為避免禁用農民大量囤積衍生危險,農委會業透過農藥定期陳報機制掌握產銷流向,將經由數據分析並透過檢警調查緝平台強化相關農藥工廠及農藥販賣店察查,倘有違反禁用規定者,將依本法第45條或第46條規定辦理,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750萬元以下罰金,並依本法第55條沒入查獲之禁用農藥,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