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爭議罰銀行1.04億元 立委質疑罰太輕

立院財委會今(25)天邀請金管會、央行等單位報告「銀行銷售TRF業務檢討」。金管會指出,從 2014 年 1 月到 2017 年 6 月間,投資人淨損失高達新台幣 732.54 億元。截至去年 11 月底,整體銀行因 TRF 打銷呆帳和提撥備抵呆帳金額高達 168 億元,目前尚有 84 件爭議案件在處理。另外,銀行業者因TRF爭議案件遭裁罰新台幣1.04億元,被立委抨擊罰太少。

TRF全部申訴案件共計521件,正式提出要進行和解、調處或仲裁的共290件,包含已解決206件、及正在處理中的84件。另有七家銀行因協助客戶偽造財報等事件,被移送法辦。

立委盧秀燕質疑,TRF商品共為全部銀行帶來132億元權利金等利潤,但金管會僅開罰1.04億元,不及整體利潤的1%,而兆豐紐約分行被美國開罰57億元;立委陳賴素美也舉香港案例,在匯豐私人銀行銷售雷曼連動債涉及系統性缺失一案,被證監會罰了約新台幣16億元,占銀行權利金收入87.6億元的18.3%,相比之下金管會實在罰太少。

銀行局長邱淑貞回應,雖然TRF讓銀行獲利132億元,但打呆帳等虧損是189億元,等於賠了57億元。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不能單純從銀行獲利來看,且銀行法有最高罰金1,000萬元限制,對此顧立雄將會提出修法,將1千萬元提高到5千萬元。

金管會強調,因大陸近年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導致人民幣匯率震盪加劇,對人民幣走勢判斷不同的人民幣 TRF 商品投資人遭受損失,引起投資爭議。目前 TRF 等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已回歸正常,並已委託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建置「銀行辦理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爭議事件調處機制」,提供投資人公平迅速的爭議調處程序。【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