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雲林行:稅捐機關「濫權課稅」已有一甲子

民間稅改團體法稅改革聯盟到雲林宣導賦稅人權,並推廣「稅改十大建言」及「稅改五大訴求」連署,邀請村里長一起來為里民爭取賦稅人權,保障里民的財產安全,獲得村里長的大力支持,有些村里長甚至主動一起邀約其他村里來響應連署活動,因為不管是居民還是議長,都有賦稅人權被侵害的經驗。

雲林居民李女士表示,小時候父母親開店,生意做得不錯,店面開得比較大,因此引起查稅人員的注意。李女士表示查稅人員開給他們的稅單很不合理,因為產品製作過程大概會有30%的原料耗損,理應扣除,但稅捐人員沒有扣除耗損,只以他們帳面的收入課稅,父母親跟查稅人員反應,查稅人員就以「你們店比較大一定賺很多錢」為由,堅持以帳面收入課稅,稅捐就成為一種負擔。她還表示,稅捐人員查稅陣仗很大,查稅那天就不必做生意了,因為客人會害怕,以為被搜索還是有問題,就不會上門買東西。李女士回憶,民國四十幾年的時候,稅務人員查完稅當場就要繳稅金,沒有緩衝的機會,如果沒繳,就要開罰單,稅捐人員的態度很囂張,讓孩提時的她看到查稅員就害怕,心生恐怖。

此外,法稅改革聯盟的志工也查訪到原來雲林縣的某議長也是稅災戶,他以前曾開店,後因為稅捐人員經常去查稅,不堪其擾,乾脆把店收了。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表示,從民國40幾年到現在107年,稅捐機關一直濫用職權向人民徵收不法稅金,難怪政府能夠在四年之內超徵5000多億。過去法稅改革聯盟曾發表聲明,怒斥財政部以新聞稿掩飾稅務獎勵金的濫權與違法,並抗拒退還超徵稅收。法稅改革聯盟甚至還搬出刑法第129條濫權徵收罪、第131條圖利獲利罪,呼籲司法機關要主動調查國稅局的違法事證,善盡監督之責,還給人民公平正義的賦稅人權。而雲林縣的村里長也表示,肯定法稅改革聯盟的努力,認為有這樣的努力國家會越來越好,也希望能夠有更多具有影響力的人士來加入法稅改革的行列,以期縮短法稅改革的時間。【記者 葉環環/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