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爭議 監院向教育部提出糾正

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爭議,監察院15日提出對教育部的糾正案。監委表示,教育部函釋違法擴張「相當教授」的範圍及資格,使郭旭崧以副教授的資格成為國立大學校長首例;另對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校長候選人資格審查程序有缺失,指教育部需要檢討與改進。

對於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爭議案,監委仉桂美、王美玉提出調查報告及糾正。調查報告指出,106年4月陽明大學在校務會議中修改校長遴選的規定,大幅放寬被遴選者資格與遴選委員的比例,同年10月通過校長人選。

郭旭崧的另一爭議是其與遴選委員會召集人張鴻仁,皆任職同一家公司董事,張為董事,郭為獨董;另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為台哥大的獨董,與校長遴委之一的台哥大副董蔡明興也沒有利益迴避,迄今兩個月仍無進度,監委指教育部對於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規定標準不一,亟需檢討改進。

對此,教育部次長級官員答覆,「陽明大學已到了要核准、聘任的階段,另一所大學還沒有到此階段。」但監委不以為然,要求教育部兩個月內回應及改善,否則將再次糾舉。【記者 蔡清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