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2

行政院會1日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修正草案,將當沖稅率降為千分之1.5措施在4月27日到期後延長3年,並擴大適用範圍至證券自營商。
行政院長賴清德指出,實施當沖降稅後,已有效帶動我國股市活絡,此次修正延長當沖降稅措施3年,並將證券自營商列為當沖降稅適用對象,應可維持市場交易動能。請財政部以及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財政部去年4月28日起將當沖交易稅自千分之3減半至千分之1.5,以活絡證券市場及提升台股量能。財政部比較實施當沖降稅後,集中市場現股當沖占比從9%提升至21%;櫃買市場現股當沖占比從16%提高至30%。當沖日均成交值從104億提高到353億元,每天證交稅稅收從0.31億元提高至0.54億元。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表示,與其他國際股市相比,此期間台股表現相當亮麗,成長將近45%,顯示當沖降稅提升股市量能。
財政部則指出,台股實施當沖降稅後的日均交易量與當沖交易日均成交值均有增加,有助提升市場流動性,而且當沖交易量增加可彌平降稅所造成的稅損。
據元大投顧資深經理李政諺表示,所謂「當沖」就是透過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同一天內買賣同一檔股票,買賣在當天沖銷,用不跨日及不留倉的方式賺取短線獲利,如果能獲利就像做「無本生意」一樣。【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