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院審理遠雄「大巨蛋」等弊案於今(22)日首度開庭,前財政部長李述德被控前於擔任台北市財政局長任內圖利遠雄,今(22)日傳喚李述德、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次子趙信清、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遠雄建設副總經理許自強共4人到案,該4人均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之禁令,其中李述德因檢方發函限制他閱卷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合議庭近日將做出裁定。
台北地檢署於今年10月31日起訴遠雄集團的弊案,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等罪名,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李述德等達31人。其中該大巨蛋案,李述德被依圖利罪的罪名起訴求刑10年;除此,李述德、趙信清、許自強、許銘文等4人,在偵查中遭檢察官限制出境;而李述德於審理中另遭檢方發函要求限制他閱權,今(22)日台北地院為此開庭調查是否仍維持限制出境強制處分及如何閱卷。
今(22)日台北地院開庭,到庭李述德、趙信清、許自強、許銘文等4人均於偵查中遭檢察官限制出境,惟該4人均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境管,由於檢察官認為李述德已涉嫌圖利重罪,於今年6至8月間曾出境長達1個月14天,有逃亡的動機與能力;趙信清之父趙藤雄身價 200億元,其 5.5億交保金僅1個半小時就籌齊,可見其財力雄厚;許銘文遭控圖利罪,被求刑9年,其重罪亦可能引發逃亡動機;許自強因身為遠雄建設副總,有逃亡資力及實力,今年6月遭限制出境後,7月又提出13天的出國計劃並請求暫時解除境管,同樣亦有逃亡之虞。
為此,該4人紛紛喊冤,李述德表示,於偵查中已提早返國接受調查,無逃亡的必要與原因,另他無國外居留證、護照,為北市追求最大福祉盡心盡力,沒有犯罪;趙信清亦否認犯罪,表示已很久沒回美國,於國外亦無居所,沒能力在國外居住,且小孩均還在台灣念書;趙信清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刑事訴訟法不容許連坐,檢察官更不能以父親的資力來認定其兒子有限制出境的必要,且趙信清的父兄均捲入此案,不可能逃亡讓父兄受牽連。法官在訊問後,將另擇期決定是否繼續限制李述德等4人出境與是否繼續及限制李述德閱卷。【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