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未提《台灣關係法》 外交部:對台政策沒變

美國國務卿提勒森12日在華府表示,將尋找美國與中國大陸在未來50年雙方關係的新定義,但僅提到「基於三個公報中的一中政策下發展」,對於以往常說的《台灣關係法》卻隻字未提,引發外界關注。外交部對此回應,美方一再保證,對台政策一貫沒有改變。

提勒森8月談及美中關係時曾說,美中關係正處轉折點,如何界定雙方未來50年關係,是一大課題。儘管過去「三個文件與協定的『一中政策』」,讓美中長期避免衝突,但情況已有改變。這是他上任後首次在描述美國的「一中政策」時,未照美方慣例提到《台灣關係法》。另12日出席「美韓關係」研討會,提勒森在說明美國的「一中政策」時,也同樣未提《台灣關係法》。 事實上,美國官方過去一貫的說法是,美國的「一中政策」是基於美中「三個公報」與《台灣關係法》。

立委呂孫綾今(13)日在立法院外交委員會詢及,提勒森二度未提及《台灣關係法》,是否代表美國外交系統對台政策的說法有所改變?外交部北美司回應,美國行政部門一再向台灣保證,對台政策是一貫的,沒有改變。也許一些公開發言沒有把所有元素一次講到,但提勒森在年初時,曾公開對《台灣關係法》與對台六項保證有所闡述。

此外,美國總統川普在美東時間12日簽署「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 FY2018),對於有關美台防務的第1259條款,特別在新聞稿中提到,這屬於美國總統作為三軍統帥、憲法賦予的專屬職權,總統作為國家在外交事務上的唯一代表,將決定對哪些外國主權國家的相關條款予以執行承認,進行美國的外交事務。此條款中提到7項對美國行政部門不具強制力的國會意見,包括邀請台灣參與紅旗軍演及考慮重啟美、台海軍軍艦停靠的可行性與可能性等。

立委王定宇質詢時指出,川普在新聞稿中加註這些說明,是否對條文特別有意見?外交部北美司表示,川普聲明只是新聞稿不是法案,簽署的內容還是美國國會的協商版本,沒有改變。基本上美國國會通過授權法案的意見性條文,是對行政部門軍事政策的支持與建議,執行決定權還是在行政部門。無法揣測川普的用意,但美國行政官員一再強調,會堅持《台灣關係法》與對台的六項保證。【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