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8

來自南投縣的三名登山客未申請入山,攀登中央山脈馬博橫斷,不料因連日大雨溪水暴漲,導致無法過溪受困,向花蓮縣消防局求援,17日天氣放晴後順利將三人吊掛下山,花蓮縣消防局表示將依照上個月新頒訂的《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要對三人開罰共18萬元,而這也是全國第一件依登山管理自治條例開罰的案件。
花蓮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副隊長張崇賓表示,這3名登山客自組隊,7日從南投縣東埔入山,趁國慶連續假日爬馬博橫斷,因連日豪雨溪水暴漲受困於花蓮卓溪鄉中平林道24K,13日早上折回35K工寮躲雨,並向花蓮縣消防局報案求援。3人在山區受困3天,都在35K附近溪流邊等待救援,17日天氣放晴後,消防局請求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上山吊掛,終於吊掛成功飛抵瑞穗國中。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經查證後發現該3名登山客於從事馬博橫斷登山活動前,未依《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由領隊帶領入山要罰1萬元,未辦理登山綜合保險要罰5萬元,按人次及項目計算,每人處以新臺幣6萬元罰鍰,三人共計罰18萬元。花蓮縣是全國第3個通過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的縣市,另外兩縣市是南投縣及台中市,這次的違規登山案件,將成為全國第一件依登山管理自治條例開罰的案件。
花蓮縣消防局局長林文瑞表示,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立法目的,是為了保障民眾於從事登山活動時可以提高自身安全。另外對於違規民眾,也將依條例的規定要求支付搜救費用,落實「使用者付費」,而不是讓全民共同買單。【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