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醫療財團法人董座權力 衛福部長:回歸專業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16日討論《醫療法》修正草案,希望可以尋求行政、立法兩方共識,加速法案通過,藉此限縮醫療財團法人董座權力。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在會報後舉行記者會,說明修正案討論情形表示,有關醫療財團法人投資限制的部分,已達成共識,將授權主管機關用行政命令另訂,不在醫療法條文中規定,但包括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資格、配置部分以及醫療財團法人提撥累積盈餘比率等並未獲得共識,將在下週一再行討論。

近來長庚、馬偕等醫療財團法人醫院風波不斷;據了解,在具有醫師背景的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他希望「避免外行領導內行」,期盼能修法新增限縮董事長資格相關之條文內容入法。因而民進黨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於16日討論醫療法修正草案,限縮醫療財團法人董座之權力。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財團法人醫院治理原則應回歸專業自主,至於董事長是否需具備醫療背景者才能擔任部分,則因醫院的管理面向非常多,尚需多方討論。

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國內共有58個醫療財團法人,其中有41個醫療財團法人,旗下設立73家醫院,包含14家醫學中心。而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醫療機構營運涉及許多專業,「醫療法」修法原則是避免財團法人醫院過度商業化,盈餘收入應用於人才培育、研究發展、設備擴充、福利薪資增加以及公益使用。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也要求衛福部修正文字,未來要避免醫療商業化、以期能杜絕董事會偏離醫療專業問題,得以回應社會期待。【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