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清廉評價 法官檢察官連三年下滑

法務部廉政署5日公布「2016年廉政民意調查」,報告中指出,受訪民眾對26類公務人員的清廉程度評價,「公立醫院醫療人員」拔得頭籌,已連續三年蟬聯第一;「土地開發業務人員」則是連續三年排名最後;此外,「法官」、「檢察官」排名分別為19名、12名,已是連續三年排名下滑,列屬後段班。

此民調是廉政署委託台灣透明組織協會進行,針對民眾心目中「各類公務員廉潔評價」進行調查。依據調查結果,去年清廉程度評價前5名依序為公立醫院醫療人員、監理人員、一般公務人員、消防安檢人員及教育行政人員。而清廉程度評價後6名,則依序為建管人員、政府採購人員、立法委員、鄉鎮市民代表、縣市議員及土地開發業務人員。

司法改革目前備受小英政府及國人所關注,司法人員「法官」、「檢察官」在此民調報告中,則列於清廉程度平均數顯著低於歷年平均數的人員類別中。法官從103年排名13,104年15,到105年排名19;檢察官則是從103年排名8,104年11,到105年排名12。

此次民調以隨機撥號抽樣方法,抽取台灣地區(不含金門縣、連江縣)年滿20歲成年人進行電話民意調查,總計完成1103個有效樣本;以95 %之信賴度估計,最大抽樣誤差不超過正負2.95%。

此外,調查報告亦就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迴避原則,建立公開透明之政商關係、加速司法改革之進程,嚴格汰除行為操守不檢之司法人員等2項提出政策建議。【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